关于做好2012年常州中考考生加分录取材料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部):
根据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考加分录取的条件如下:
(1)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常州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局证明);
在边防、海防工作满十年以上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市属或辖市所属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须持有部队团级以上证明);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革命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凡上述照顾录取的考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项照顾等级,照顾分数不能累加。
请各校认真做好宣传和统计工作,填写好《2012年中考加分考生统计表》,所有加分考生的材料必须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详见登记表说明)。
请各校将本通知印发至各班级宣读与张贴。要求考生咨询家长是否符合加分条件,做到凡符合条件的考生一个不漏。
加分考生统计表和材料在6月4日交招办。
附件:1、2012年中考加分考生统计表
2、特殊考生情况登记表
武进区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